2014黃埔海關錄用公務員面試人員寄送資格復審材料通知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名單。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的統一部署,現就面試考生寄送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面試確認
請進入我關面試的考生于2014年1月19日17時前發送電子郵件到hphgkl@163.com進行確認,信件標題格式:“××確認參加XX單位××職位面試”;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進入面試的考生如果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將放棄面試聲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必須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通過傳真方式及時告知我關,傳真號碼:020-82130715。對于不事前告之,隨意放棄面試的考生,根據國家公務員局的規定,我關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作為該生今后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參考。
二、關于寄送資格復審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黃埔海關接受資格復審,具體如下:
(一)身份證復印件;
(二)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本科學歷考生應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碩研學歷考生應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
(五)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并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六)其它需要向黃埔海關說明的情況。
除提供上述通用材料外,考生還需對照身份類別,分別提供如下材料:
1.201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學生證復印件及加蓋學校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加蓋公章,應注明學校聯系人姓名、職務以及聯系手機,并按照我關要求及時補蓋公章。)
2.按照視同應屆生報考的非2014屆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辦理延緩派遣手續的相關材料(暫緩就業協議復印件或者學校、檔案保管部門可以改派的相關證明)和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茖W歷復印件)。
3.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和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茖W歷復印件)?,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4.待業人員:還須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和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茖W歷復印件)。
5.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6.其他人員:以其他人員身份報考的考生,除需提供與社會在職人員或待業人員相同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報考身份情況說明。
對于報考我關綜合職位的四類人員,除對照上述考生身份相應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加附下列材料:一是“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二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是“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四是“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寄送地址及聯系電話
(一)報考海關職位的考生:請將相關材料寄送至黃埔海關人事處人事科;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保稅區保金路36號;郵編:510730;聯系電話:020-82130131/82130706。
(二)報考緝私職位的考生:請將相關材料寄送至黃埔海關緝私局政治處人事科;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蘿崗區志誠大道339號;郵編510730;聯系電話:020-82130817/82132679。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資料均有備案,謊報、瞞報材料、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二)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三)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四)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請考生密切關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和黃埔海關門戶網站發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相關通知。
特此通知。
黃埔海關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