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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市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選聘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公告
http://www.deepandtechno.com 2024-07-19 來源: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關于選聘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工作的重要論述,推動黃埔區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新時代人民建議征集,傾聽民聲、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引導廣大群眾為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建言獻策,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公開選聘首批社會建設觀察員(以下簡稱“觀察員”)。
一、選聘范圍
全區范圍內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專家、教授學者、“兩企三新”(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從業者、社區工作者、行業協會商會成員,以及其他熱心于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選聘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和失信記錄;
(三)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
(四)熱心公益事業,關心黃埔區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自愿參與觀察員活動,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五)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參與社會觀察活動,年齡應年滿18周歲,一般應在黃埔區內工作或生活。
三、工作職責
(一)發揮專業特長,發現我區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中具有普遍性、全局性、急迫性的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
(二)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收集反映社會各界對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意見、建議;
(三)針對各部門落實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各項任務情況進行評價;
(四)參與宣傳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工作舉措和成效。
四、享有權利
(一)參加或列席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有關會議和活動,了解觀察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等;
(二)對區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工作進行走訪觀察;
(三)了解所反映問題、意見、建議等辦理情況;
(四)在走訪觀察過程中,獲得區委社會工作部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幫助;
(五)參加優秀觀察員比選,對表現優異的觀察員予以表彰;
(六)推薦符合條件的觀察員參選區“兩代表一委員”。
五、選聘方式及程序
下載《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自薦表》或《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推薦表》(見附件),如實、準確填寫各項信息后,于2024年8月2日(報名截止時間)前將表格發送至郵箱:shgzb@hp.gov.cn(郵件主題為“姓名+社會建設觀察員申請表”)。聯系電話:31202916。
(一)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
1. 個人自薦: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的個人可按照選聘通知的有關要求,填寫《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自薦表》進行申請。
2. 組織推薦:由區各有關單位擇優推薦,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寫《廣州市黃埔區社會建設觀察員推薦表》進行申請。
(二)考察。區委社會工作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考察,對符合條件的擇優確定為觀察員人選。
(三)聘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公布聘任名單,并為觀察員頒發聘書。
六、聘期管理
(一)區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觀察員聘任、解聘、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與觀察員的聯系機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對觀察員的意見、建議和反映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為我區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規劃、機制建立、政策制定等提供參考依據。
(二)觀察員要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未經區委社會工作部同意,不得以觀察員身份擅自發布我區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信息;不得利用觀察員身份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觀察員身份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三)區委社會工作部不定期召開觀察員座談會,聽取觀察員對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座談會由有關部門派代表出席,直接回應觀察員提出的問題,并就相關政策執行與觀察員進行討論。
(四)觀察員聘期2年,聘期滿后根據工作情況和實際需要確定是否續聘。觀察員在聘期內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或出現利用觀察員名義謀取私利、利用觀察員身份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不宜擔任觀察員的情況,區委社會工作部可單方面解除聘任關系,并由觀察員承擔相應責任。
七、其他說明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