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門市事業單位進校園現場招聘公告
一、用人單位、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1《江門市事業單位進校園現場招聘崗位表(廣州站)》。
二、應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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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2015年及之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以及2017年及之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吧鐣藛T”指除應屆畢業生外,于報名之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ǘ┵Y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者技能條件、身體條件,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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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參加廣東省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應聘辦法及流程
?。ㄒ唬﹫竺麜r間、方式及所需資料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結束時間見附件1中各用人單位的要求,應聘者將以下資料的電子文檔(可掃描、拍照,圖片須確保清晰可見),打壓縮包發送至用人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1):
1、已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可從本公告網頁下載,需加載本人免冠電子彩照);
2、內地居民身份證,如應聘者為社會人員的,還須提供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
3、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工作經歷等方面要求的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可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如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如應聘者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經所在院校確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定向生、委培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者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誠信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填報《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ǘ┵Y格審核
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應聘者,用人單位將通過電子郵箱反饋資格初審意見,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須按照用人單位指定的時間、地點(時間、地點見附件1),攜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現場進行報名、資料復核、領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四、考試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主要形式為“勝任力測評+面試”.部分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加考“專業技能復試”.
?。ㄒ唬﹦偃瘟y評。主要測試應聘者對職位的勝任力和適合性。測評結果僅作為面試評委組評分參考要素,不計入考試綜合分。
?。ǘ┟嬖?。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素質、專業水平、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和從業氣質等情況。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結束后,按同崗位面試得分由高到低及招聘人數確定擬聘對象。加考專業技能復試的單位,按同崗位面試得分由高到低及入圍復試人數比例確定復試人選。
【面試資料】2015年江門市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ㄈI技能復試。因工作需要加考“專業技能復試”的,其具體實施細則由復試單位在江門市人事考試院指導下另行制定。
?。ㄗⅲ喝绯霈F考試綜合成績同分情形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如沒有設專業技能復試,或專業技能復試仍然同分的,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者優先;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進行加考。)
五、確定就業意向
用人單位根據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錄取對象,在與擬聘人員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錄取對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試用及聘用
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者,名單將江門市人社局在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江門市人社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不按時報到者,視為單方違約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咨詢
關于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咨詢由用人單位受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