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波蘭語專業教師公告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是華南地區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外國語言文化、對外經濟貿易、國際戰略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有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理
學、教育學和藝術學8大學科門類的省屬重點大學。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向國內外公開招聘波蘭語教師1名?,F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職稱,年齡可在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2014年10月31日,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ㄒ唬﹫竺麜r間。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
?。ǘ﹫竺攸c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箱報名方式,應聘者通過電子郵箱投遞簡歷及應聘材料。應聘電子郵箱地址:gwrsc@gdufs.edu.cn,郵件須注明“應聘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波蘭語教師崗位”.
應聘材料應包括《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個人簡歷(需提供證件照及生活照)、學歷學位證書、語言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或著作、科研項目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
?。ㄈ┳⒁馐马?。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gdufs.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
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
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4.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
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4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
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ㄋ模﹫竺Y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五、考試
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組織專家對符合應聘資格的應聘者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包括對應聘者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教學能力、專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體面試、考核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ㄒ唬╆P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4年10月31日。(時間節點計算的問題)
?。ǘ┚W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十、其他
本公告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020-36209631(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6207065(中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2014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