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公務員考試考中法律部分??嫉牟块T法之一,而刑法圍繞著犯罪和刑罰這兩個問題展開,在刑罰中,死刑制度是很重要的考點,下面廣東公務員考試網(www.deepandtechno.com)帶大家一起學習一下死刑制度的相關內容。
一、死刑的概念和適用對象
1、死刑的概念
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是刑罰體系中最嚴厲的懲罰手段。對于死刑的概念簡單了解即可。
2、死刑的適用對象
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不適用死刑既包括死刑的立即執行也包括死刑的緩期執行,考試喜歡在這里設置陷阱。
二、死刑的核準程序
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將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梢钥闯?,我國對死刑的適用非常慎重。
三、死刑緩期執行制度
1、死刑緩期執行的含義
《刑法》規定,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這就是我國刑法中的死刑緩期執行制度,簡稱死緩,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里需要理解,死刑緩期執行并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罰種類,它只是死刑的執行方式。
2、死緩期滿后的處理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犯罪分子,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兩年期滿以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綜上,死刑是刑罰中最為嚴厲的刑罰,因此我國對死刑的適用非常慎重,針對考試我們需要重點掌握:三類人限制適用死刑、死刑的兩個核準程序、死緩期滿后四種不同情況的處理后果。
刷題鞏固
(多選)下列關于死刑制度的論述,不正確的是:
A、死刑都應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B、死緩并非獨立刑種而只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法
C、犯罪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D、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兩年期滿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
【答案】ACD。解析:死緩只需要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A錯誤。死刑緩期執行并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罰種類,它是死刑的執行方式,B正確。審判時期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而非犯罪時懷孕的婦女,C錯誤。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兩年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D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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