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等工作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公告》,現將我市資格審核等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根據粵人社發〔2013〕85號文精神,我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如下:
報考我市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筆試、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和筆試成績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忌傻顷懯」珓諉T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職位排名。
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二、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地點。我市統一安排在5月10至12日進行,各職位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錄機關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等有效方式通知到入圍資格審核對象。各職位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
2.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對象按規定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
3.審核材料。
(1)應屆畢業生持準考證、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內地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參加報考資格審核。
(2)社會人員持準考證、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報名資格審核。其中,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招考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屬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4)本地工人需提供能夠證明在企業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發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失業登記等證明。
本地農民,如在本地農林牧漁等行業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生產的,須由農業生產所在村的村委會出具工作累計滿3年的證明,加蓋公章并由2 名村干部簽名確認;凡在職位所在市非農業生產一線從事體力或技術勞動,由工作所在單位提供工作滿3年的證明材料。
(5)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在專業目錄所列,選擇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的復印件1份,無法提供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
4.遞補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合格的,方能列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如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相同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審核對象。如超過資格審核時間仍未能進行資格審核的,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期間,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5.審核要求。資格審核對象應按招錄單位規定的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證明材料不齊且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補齊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作出被錄用后按要求到崗在崗工作的承諾,在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和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標準為《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列為面試對象,不再遞補面試對象。本市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請考生務必認真了解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相關要求,帶齊相關證件和材料,準時到達資格審核及體能測評地點,避免因遲到或證件不齊而被取消相關資格。
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9日
附件1:揭陽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各職位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