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州市司法局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及面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和《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州市2013年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和鄉鎮(街道)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公告供各位考生查詢,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00分(公安法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獄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5分)。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現就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及面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資格審核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5月16日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
地點:廣州市連新路19號廣州市司法局一樓大廳
二、資格審核的具體要求
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并復印1份交審查單位留存),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
1.應屆畢業生應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社會人員應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一般應提供勞動合同。無法找到勞動合同的,可提供工資發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失業登記等佐證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4.報考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職位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招考單位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請未進入資格審核范圍但名次接近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資格審核合格的,由招考單位發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承諾書(見附件)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三、體能測評及面試的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勞教所人民警察職位)將于5月20日在廣州市公安局警察訓練部(廣州市白云區同沙路135號,廣州大道北南方醫院以北1500米處見指示牌)進行。面試將于5月24、25、26日在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連新路19號)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根據資格審核時間、體能測評時間、面試時間合理安排學習與工作,及時購票乘車乘機,準時到達,逾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并請密切關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我局門戶網站的相關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廣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