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廣州市體檢工作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2011年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公告》和有關規定,現將本市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體檢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拔職位等額的比例確定了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即列為考察對象),具體名單見附件1。如發現體檢、考察對象存在不符合相關條件、弄虛作假或不適宜選拔考錄為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情況,可來信來電反映(電話:83126169、83104940,電子郵箱:liuys001@126.com,通信地址: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414室)。
二、體檢時間
安排在8月18日進行體檢。
三、體檢要求
1.報到。體檢對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7:30前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到廣州市解放北路668號(廣州市城市管理監控指揮中心門口)集中。到達體檢醫院后填寫體檢表第2頁中有關內容,并貼上本人相片后,進行體檢。不按時報到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2.體檢過程中,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順序進行,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完畢,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將體檢表交回工作人員,離開體檢醫院。
3.公務員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其中,公安警察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事業單位職員職位適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4.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以上項目不再安排復檢。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熟悉體檢標準,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聯系。請考生預足時間,帶齊證件,確保準時抵達。
附件:
1、體檢對象名單.doc 2、體檢須知.doc |
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