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閘限電”豈能實現節能減排
節能減排出自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要求。今年作為實現“十一五”規劃的收官之年,限產熱潮再次被掀起,部分省份甚至出現以“拉閘限電”的方式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現象,如河南安陽的拉閘限電引起的“賄賂門”事件以及全國出現的多起電梯關人事件,不僅違背了節能減排的初衷,而且嚴重影響了工業生產和群眾的正常生活。
通過“拉閘限電”的方式實現“節能減排”已經暴露了嚴重的社會危害:一方面,停電停產使得一些生產企業面臨完不成訂單、資金鏈斷裂甚至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另一方面,群眾的正常工作與生活受到了嚴重干擾,損害了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之所以會出現以“拉閘限電”的方式完成節能減排任務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部分官員片面追求政績通過“拉閘限電”方式突擊實現節能減排。個別地方政府已明確將節能減排的完成情況與政績考核掛鉤,然而從“十一五”的開局之年起,就沒有完成當年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年度目標,為后四年的節能減排工作加大了難度,而且由于多年累積的指標沒有完成,部分政府官員不得不拿出“拉閘限電”的手段以停產和損害群眾正常生活為代價保住自己的“烏紗帽”。
其次,對于企業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節能減排缺乏有效引導。地方企業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離不開政府的有效指導,但是個別政府官員的懶政思想使得“十一五”初期信貸、稅收等政策手段運用不足,沒有真正實現通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來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致使最后只能通過強制突擊的辦法了事。
最后,企業經濟投入與技術支撐不足。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夯實基礎、經濟投入與技術支撐等多措并舉,而現階段部分地方并沒有通過上述方式而是以犧牲產能為代價致使能沒節、排沒減,轉型更是無從談起。
對于一些地方出現的類似亂象,已經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家工信部新聞發言人朱宏任曾多次表示,“決不允許個別地區以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為名,采取拉閘限電影響群眾生活的行為?!边@為有悖于我們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而采取“臨時抱佛腳”的方式完成任務的某些省市再次敲響了警鐘。
當然,遏制通過“拉閘限電”的方式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的目標需要采取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