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黃色錄像、搞婚外情、違章搭建……這些社會生活中司空見慣的不良行為,如今都被以“禁令”的形式列入《南通市公務員思想道德和社會誠信行為規范》中。這些禁令,將對公務員職務之外的生活構成約束。(據4月20日《揚子晚報》報道)
嚴格意義上講,筆者也覺得政府部門不宜將規范伸向工作之外的時間里。不過,如果我們聯想一些公務員在工作之外類似包二奶,找情人、鄰里關系不和等丑陋行徑,而給公務員形象帶來損傷,似乎又覺得這種規范也是在情理之中。
南通市的這個規范似乎很合情,如果他們能夠按照這個規范嚴格執行,我相信,公務員在工作之外的形象會得到巨大的改善。問題是他們怎么規范這個嶄新的規范呢?或許說,他們用什么來證明,這個規范不會跟以往的諸多規范一樣,只是圖一時熱鬧,完事就撇到垃圾箱里呢?
其實,我們是不缺法規的,但凡有一個綜合性的法律出臺,各個地方都會在此基礎上衍生出很多枝節式的規定和規范。與這些細得像蜘蛛網一樣的規定網絡相比,規定產生的效果卻差強人意。原因在于相關部門在執行規定上遠沒有制定規定時那么熱情。南通市的這個公務員規范是不是也是三分鐘熱血,還得看他們的執行力度。
公眾之所以對南通的這個規范不感冒,另一層原因是源自一種不信任。這幾年,有關公務員說雷語、干雷事的新聞比比皆是,這說明對于公務員工作之內的管理尚且沒有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如今又將手伸到了工作之外,這不是舍本逐末嗎?這樣規范來規范去的結果往往是,工作時間內外都管成了半成品或者四不像。而這種管理,非但不會改善公務員的形象,反倒會讓形象損傷得更嚴重。
不管是管理公務員,還是關系民生以及發展經濟,一些政府部門總會出現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陀^地講,一些想法是好的,但問題是,這些想法與現實之間存在著誤差。就像南通對公務員工作之外的規范,你連工作之內都沒管明白,就想工作之外的事情了,相當于沒會走路就想去飛,結果是啥,還用多說嗎?所以還是奉勸南通市政府,有想法終究是好事,但一口吃不成大胖子,還是腳踏實地一點為好,否則,很容易出力不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