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一些部委、央企甚至高校,通過各種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進行帶有福利性質的分房和建房;一些地方城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低價房,也被質疑為向特定人群輸送利益。由于福利房與商品房之間巨大的價差,正成為一種強力的刺激和驅動,將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沖動重新喚起,而且價差越大,沖動越強。當福利房成為一些部委、央企和地方公務員的“隱性收入”新通道、且飽受社會責難時,公務員的住房制度改革更顯緊迫。
公務員住房制度怎么改還八字未見一撇,但權勢集團還在享受福利分房卻是實實在在地存在著,并被老百姓詬病著。普通民眾只能購買商品房的今天,不只是一些部委以及一些央企還有福利房,不少地方黨政機關也是如此,如山西省忻州市就有專供市直機關的限價房項目,而在海南省,從省直機關到各市縣,幾乎都建有公務員小區,這些小區還都被列入了保障性住房的計劃,售房對象也只針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務員。如今又有企事業單位允許自建保障房的消息,一是等于被取消的福利住房政策又回來了;二是福利房成了權勢集團“隱性收入”新通道,因福利房而暴富者大有人在。
現在福利分房惠及的只是“一小撮人”。過去能享受福利分房的,是機關企事業的在職干部職工,是除了農民之外的相當大的一個群體。而現在享受福利分房的只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央企以及很少的國企員工,市屬縣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幾乎全部改制,其員工恐怕再也做不成福利房的美夢了。也就是說,現在再能享受福利房的是非常小的“一小撮人”,而且是最富裕的權勢集團,根本不是普通百姓。福利房的回潮,讓我們看到的是“一小撮人”在錦上添花,而且是建立在多數人的傷心之上,其社會危害極大。這種局面分明給人一種感覺:讓老百姓去買高價房吧,保障房是我的專利。
有人評論說,房貸僅向公務員開放是在損害社會公平,是對普通民眾的歧視,如今讓福利房回潮更是對普通民眾的歧視。然而,竟有人認為公務員應“特殊”。一位曾在國家發改委任職的學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務員中,“科級以下的年輕公務員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難,根本承受不起買房的壓力。如果不給這部分年輕人提供住房保障,他們會覺得沒有希望”。這是事實,但是,給年輕公務員提供住房保障,能給其他非公務員年輕人提供住房保障嗎?他們感到沒有希望時難道不也應該受到關注嗎?如果不能公平對待天下的年輕人,這就是不公平的政策。一個制度設計,公平是底線。在老百姓沒有福利房的情況下,公務員就沒有享受福利房的權利。特別是在沒有宣布廢除房改政策的現實法律環境下,絕不能讓歧視普通民眾的福利房回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