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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收費公路專項治理工作正在進行,山東省物價局日前決定,自6月28日起降低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標準,由每車次15元下調至每車次5元。山東省高速公路集團表示,除嚴格按照新標準進行收費外,還將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解讀:
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類似于餐飲場所的“最低消費”,更類似于手機通話按分鐘計費,通話不到1分鐘仍按1分鐘收費。與此相類似,一輛車只要駛入高速公路,行駛里程再短,交費也不能低于最低收費標準。手機通話按分鐘計費占了用戶的便宜,被人們斥為霸王條款,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同樣如此。
山東省此次大幅度下調高速公路最低收費標準,是實實在在的舉措,值得肯定。全國還有許多地方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標準畸高,每車次15元、10元的居多,以霸王條款侵犯車主的權益,這些畸高的最低收費標準同樣應該下調。
不過,無論怎樣下調,仍會有很多車主吃虧。如上所述,5元的最低收費標準已經夠低了,但高速公路經營方同樣占了一些車主的便宜。所以,就像手機通話應當按秒計費、餐飲場所不應設立“最低消費”一樣,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標準也應當取消,一律改為按實際行駛里程收費,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多少公里就按多少公里交費,行駛2公路就交費0.8元,行駛5公里就交費2元,如此才符合公平交易原則,避免高速公路“最低收費”侵犯廣大車主的權益。
收費公路專項治理工作頭緒繁多,既要從大處著眼,又要從小處著手,不妨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解決一個算一個。如果乘收費公路專項清理之東風,能夠將高速公路的最低收費標準取消,那也算是專項清理的成績之一,對于車主也算是實實在在的一大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