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考生提升申論答題水平,廣東公務員考試網(www.deepandtechno.com)特別推薦申論熱點解讀“網絡眾籌”,希望考生閱讀本文,對申論熱點的把握有一定的幫助。
【背景鏈接】
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出血,住院將近一個月,他的家人在眾籌平臺向社會求助,眾籌金額100萬元。由此,引來了網友的質疑,稱他家里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大病也有醫保,怎么會需要眾籌100萬?對此,吳鶴臣的妻子發微博回應稱,自己并不存在騙捐、逼捐的行為?;I到了148184元,籌集費用暫時夠用,水滴籌已經關閉。網友質疑的兩套房子都是公租房,均無法出售。車為婚前購置,家中有癱瘓病人,日常出行很是麻煩,車不能賣。但這些解釋并未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
【綜合分析】
一人有難,八方相助。誰都有個落難的時候,遇到了自己和家庭無力解決的經濟困難,向社會伸出求援的手,實在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這里的“求援”,也不是隨便“張口就來”,前提必須是在自身無力解決的情況下。如果家里有房有車有錢,碰上個大病小災,還沒動“家底”,就吵著要“眾籌”,把本應自己承擔的風險扔給其他人,就等于讓“眾人背鍋”了。況且,社會資源總是有限的,不該眾籌的眾籌,必然會占用正常求助的資源,對于其他人而言,顯然是一種不公平。
就這起風波事件而言,吳鶴臣的家人在發起眾籌上,的確有瑕疵之處。如果沒有網友的質疑,眾籌達到規定的上限,并不是一件多么難的事,而多“募”來的這些錢款,是否能“輸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是個疑問。當然,存在問題的,也不止是個人。對于水滴籌平臺來說,在提前核實、具體把關上,也有責任。翻看報道,不僅吳鶴臣家人發起籌款的數目,與實際需要不匹配,而且發起人還有“勾選‘貧困戶’的誤操作。盡管眾籌平臺“曾與醫院溝通”,“醫院稱病人正在治療中,醫療花費也沒辦法給出”,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影響判斷,但作為專業平臺來說,從常識上也應察覺這一“報價”明顯偏高,已經超出了合理的范圍。至于發起人的“誤操作”,平臺方面也是“后知后覺”,這種“不夠專業”的態度與做法,著實令人遺憾。
我們身處的這個網絡時代,放大了個人的求助信號,也放大了社會救助的力量,與之而來的,應是制度規矩的完善。之前,隨著《慈善法》的出臺,慈善募捐與個人求助實現“分流”,但后者的“規矩”并不完美。鑒于一些圍繞慈善而發生的熱點事件,應對網絡“眾籌”的發起條件、審核程序等作出合理規范,實現社會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相關問題】
一、捐贈者對求助者相關的知情權未能得到切實的保障。網絡眾籌在法律上雖然不受慈善法規制約,是民事上的贈予行為,但是這種贈予具有慈善捐贈的性質。從形式來看是民間互助模式向互聯網的升級,但因為互聯網突破了熟人社會的圈子,使得捐贈者知情權存在天然的障礙,容易使得網絡眾籌成為利弊各半的“雙刃劍”。
二、網絡眾籌平臺責任虛化。目前,對眾籌平臺發布求助信息并沒有明確的規范,也沒有賦予平臺審核的權利以及對所發布信息真實性負責的明確要求。雖然愛心籌、輕松籌、水滴籌等三家平臺簽署發布了個人大病互聯網求助行業自律公約,提出了具有規則特點的求助信息、上報規定以及審核機制,但只是止于行業公約,不具有強約束性。這一點,顯然還有待政策法規層面加以完善。
三、網絡眾籌平臺信息核實難。目前的突出問題還是體現在信息核實難。
【相關對策】
一、規范網絡眾籌,保障捐贈者知情權。提供網絡服務的眾籌募捐平臺,在眾籌項目發布前對其進行充分審核,強化甄別募捐信息真偽的能力,讓受捐者全面、充分、真實的披露更多個人信息資料,包括家庭收入、財產等狀況、生活境況等內容,嚴格落實審核、把關責任,對個人網絡籌款信息及行為負責,讓網絡眾籌募捐平臺良性運轉,打造網絡平臺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網絡募捐發起人須厚植公益素養,遵守社會公德,全面全方位地展示事實真相,包括自身的經濟情況、工作情況、家庭情況,真正把網絡平臺當成募捐的“綠色通道”。相關部門應強化監管,構建嚴密的監管體系,規范科學管理眾籌平臺,讓其在法治軌道內運行。
二、完善政策法規,避免平臺責任虛化。網絡平臺不能成募捐的“灰色地帶”,不能因為看不見,就避重就輕只談問題,而不談自己的真實情況,從而以“欺騙”的方式博得大眾的同情,“感動”公眾伸出援助之手。要完善法律法規,完善制度與規則,補齊制度操作層面的短板,保障網絡眾籌募捐平臺規范運行,為獻愛心、做慈善提供保護屏障,讓善心不被欺騙和褻瀆。
三、防止保障責任對應權利的缺位。從保證網絡慈善活力的角度出發,有必要防止平臺對求助把關淪為審批,不意味著重點信息的前置把關可以缺位,比如患重大疾病、個人保障及財產狀況等情況,是募捐合理性的前提,明顯的虛假會產生嚴重負面后果。因此,在要求平臺盡到審核責任的同時,也應適度賦予相應的信息核查權限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如通過求助者授權向醫療機構、社保機構、房產機構等公共部門查詢核實相關信息,對核實情況如實標示。
【權威論述】
無論是從傳遞社會愛心、救助弱者的角度,還是從平臺管理經營的角度,強化“網絡募捐”審核監督,都是眾籌平臺義不容辭的責任。否則,不實募捐不斷滋生,自然會影響眾籌信譽,還會對社會愛心造成傷害。當前,亟需完善對網絡眾籌尤其是相關平臺的管理,打造更負責任的網絡眾籌?!袊洕W
規范網絡眾籌,如何保障捐贈者對求助者相關的知情權,更充分更理性地行使捐贈的選擇權,無疑很重要,也是問題的根本。一方面求助者有提供與求助有關信息的義務,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這點沒有異議;另一方面眾籌平臺該不該對求助把關以及邊界在哪里,似乎還有爭議。而從實踐來看,眾籌平臺顯然不等同于普通的信息媒介,無論是專業求助募捐渠道性質,還是對接求與助的中介,它都有充分的理由對雙方的權利予以平等的保障?!袊ㄔ壕W
【案例拓展】
美國
美國在2011年對網絡募捐欺詐行為進行了重新定義,具體包括:未能充分披露所有費用;組織或者是一項計劃持有籌款的時間超過合理時間;平臺應該密切關注平臺文件攔截以及其他形式的身份盜竊;收取不必要的費用。以上行為都將認定為網絡募捐平臺存在欺詐嫌疑。
英國
雖然對于互聯網捐款,英國還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但由于人們都會看重自己的個人社會記錄,因此會自覺地履行合約中自己所提到的義務。同時,網絡慈善機構也需要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就監督而言,目前英國有三個非政府性機構,分別是募捐標準委員會,職能是監測并評判公眾投訴,同時協同慈善部門提高募捐行為標準;募捐協會,這是由職業募捐人組成的協會,主要是編寫并出版募捐行為準則,同時對募捐標準委員會作出的評判進行評估;以及公開募捐監管協會,主要是對公共場所募捐進行監管。這些組織的存在,也保證了英國在網絡慈善行為能夠有序地持續運作。
【時評文章】
患病相聲演員“眾籌”百萬巨款是對社會善意的消費
近日,德云社相聲演員吳鶴臣患病眾籌事件引發熱議。據報道,吳鶴臣突發腦溢血入院后,其家人通過水滴籌平臺向社會籌款,目標是100萬元。事發之后,許多網友對這一眾籌行為提出了質疑,吳鶴臣的妻子雖然陸續發文回應,并停止了眾籌,但這些解釋并未得到公眾的普遍認可。
其實,這起事件說起來并不復雜,當前輿情之所以不利于吳鶴臣的家人,根本原因就在于其眾籌行為并非必要,其事后言行亦有諸多不妥之處。在這個過程中,眾籌平臺水滴籌的審核管理也存在問題。
在他人危難之際伸出援手,本是一種值得提倡的社會風氣。但是,讓最需要的人優先享受到幫助,才是對“善意”最合理的分配方式。在這起事件中,腦溢血的治療根本不需要100萬元的巨資,吳鶴臣一家也并非拿不出治療費用,而吳鶴臣妻子將后續的租房、請護工等一些非醫療性質的開支列入眾籌范圍,更是令人大跌眼鏡。吳鶴臣的病情雖然可稱嚴重,但相比于眾籌平臺上那些因疾病而走投無路的家庭,吳家遠遠稱不上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以遠高于實際需要的金額向社會籌款,實際上擠占了其他人能得到的善款,對社會的公平性有害無益。
在回應網友質疑時,吳鶴臣的妻子稱“平生第一次發起,不懂平臺規則”,所以填寫了上限金額,表示“從沒讓任何人給我捐過100萬”。但反復解釋的同時,她依舊沒有修改眾籌金額,直到輿情愈演愈烈才中止眾籌。近年來,通過網絡募捐、利用公眾善意牟取不正當利益的事件屢見不鮮。在這些事件中,許多心懷善意的網友都認為自己的善心受到了利用和欺騙。此類事件的存在,是對全社會善意的消費,潛在的捐助者受到這些負面案例的影響,很可能會在奉獻愛心時多一分猶豫,以至于真正有需要的家庭蒙受損失。
與此同時,這起事件也暴露出了水滴籌等眾籌平臺的責任問題。在填寫證明材料時,吳家在家庭情況一欄填寫了“無房產”和“貧困戶”。事發之后,吳鶴臣妻子解釋前者為公租房、后者為“誤填”,但無論如何,水滴籌都要為虛假信息擔負責任。盡管輿情升溫后,水滴籌方面被動進行了回應,表示籌款方暫未提現,如申請提現將會公示,但這并沒有觸及問題的本質:水滴籌等眾籌平臺是否有對求助者經濟狀況的審核機制?如果沒有,如何保證求助者不是“詐捐”,又如何維持眾籌平臺的公信力?
網絡求助與借款不同,它不要求受助者償還,捐助與否、捐助多少,完全取決于施助者的意愿。支撐慈善行為的,并非任何責任或義務,而是整個社會助人行善的風氣。如果這種風氣被少數人的不當行為、一些網絡眾籌平臺的制度漏洞所破壞,無疑是可悲的。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做到誠實,但眾籌平臺理應通過制度約束籌款者,為誠信提供保障,如此才能讓人捐得放心。(作者:梁博宇;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