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月10日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在9月1號開始施行,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過,最近,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熱線4008000088不斷接到電話反映納稅起征點的問題,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廈門等地,某些地方稅務局以軟件沒有更新為由或者干脆不說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個人所得稅。
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原本是一件關乎民生的好事,體現出中央對群眾利益的真誠關心、對群眾愿望的真實反映,折射出政府對民意的尊重。然而,在新個稅標準剛開始實施就遇到地方稅務部門的如此的漠視,何其怪哉?
其實,正如民眾已經司空見慣的許多情形一樣,中央的許多好政策一旦到了地方上就障礙重重,執行不下去或是被打了折扣,筆者認為,有兩個方面值得我們去反思。
第一,體制的桎梏。在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下,財政還是采取“分灶吃飯”的制度,換句話說,就是自己的人自己養。地方政府所屬的公職人員工資水平的高低、生活水平的好壞,直接取決于地方政府的財務狀況,而地方財政收入則幾乎完全來自于地方稅收;另外,現在判定一個地方政府長官的政績如何,大都仍然停留在看地方政府稅收的多少,上交國家稅收越多就越能說明你的政績好,升遷的機會也就越大。因此,正是由于這利益之間的博弈,才導致了政策實施后,各方利益主體出現了討價還價、公開抵制、推諉扯皮等現象,以至于新個稅標準實施遭遇了“腸梗阻”。
第二,對政策落實的監督不到位。近年來,許多中央的好政策和法律法規,一旦到了地方總有各種各樣的辦法予以對抗化解,使之走形縮水或是干脆置之不理。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上海、廈門等地的地方稅務局以軟件沒有更新為由或者干脆不說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個人所得稅是無視法律法規的做法,暴露出來的是中國行政監管的軟肋。值得注意的是,關于新舊個稅法的銜接問題,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6號公告已經有了明確解釋,這說明了國家稅務總局其實早就預料到了可能發生的這種情況,但地方稅務部門何以仍然如此肆意妄為呢?這不很能說明監管存在的問題嗎?
稅收的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稅收制度也應建立在公眾的理解支持上。只是,此次新個稅標準在地方執行層面上進行得如此艱難究竟是丟了誰的臉?恐怕打擊的還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同時也讓國家的法律法規蒙了羞。
